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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生 简 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学科前沿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技术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 三年(在职博士生延长一年)
三、报考条件 :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 6 年或 6 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生同等学力(必须进修过所报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并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至少主持过一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科研项目)的人员;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 .报考人员须持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或证明;
6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报名日期及考试时间 : 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报名考试每年分为春季和秋季两次:
秋季 报名时间: 2004 年 9 月 1 日 ~9 月 17 日(函报截止 9 月 10 日)
考试时间: 2004 年 10 月 16 日、 17 日
春季 报名时间: 2005 年 3 月 1 日 ~3 月 17 日(函报截止 3 月 10 日)
考试时间: 2005 年 4 月 16 日、 17 日
五.报名地点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外地考生可以函报,时间以邮戳为准)
邮政编码: 710071 联系电话:( 029 ) 88202415 或 88201947
传 真:( 029 ) 88201947 E-mail : yjsh@xidian.edu.cn
六、报名手续:
1.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登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下载报考博士生登记表及其他有关空白表格。
2.报考人员填写完全部有关表格,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 ① 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②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③两份专家推荐书;④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认可);⑤政审表和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⑥硕士 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⑦ 交纳报名费; 同等学力者不交④⑥两项材料,但应当开列已进修过的硕士课程及有关成绩证明,送交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全文(附刊载刊物原件)或获奖证书,并提供所报导师的认定意见。
七、考试地点: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八、考试科目 : 1. 政治理论课(应届硕士生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试);
2.外国语(含听力);
3.业务课(不少于两门笔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九、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秋季参加考试的,录取工作于 2005年1月底结束,春季参加考试的,于2005年6月底结束。
十、报考费用 : 有关报考的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
十一、学习期间的待遇: 录取后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毕业就业:
在保证国家重点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的原则,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定向生和委托生毕业后均回定向单位和委托单位就业。
十三、考生须知: 为了方便您的报考,将博士生招生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博士生招生选拨方式:
应届和往届硕士毕业生(在职人员)或同等学力者通过公开考试录取为博士生;
②对本校已完成硕士阶段(入学后第三学期)课程学习、成绩优秀的在校硕士生,通过阶段性科研工作,显示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指导老师(或小组)建议作为博士生培养,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推荐,博士生导师同意,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并通过博士生外语资格考试后,经研究生院批准,可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②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内对已被录取的少数优秀硕士生,于入学后第二学期由本人提出申请,本专业博士导师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可取得硕博连读资格。
博士生录取类别:
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应在报考类别中注明。
博士生考生资格审查:
报考博士生时考生必须提供以下审查材料:
①报考介绍信:●本校在职人员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持人事处的证明(并注明在职、脱产);●定向、委托培养的应届硕士生需持定向、委托单位人事部门出据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外单位的考生由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②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生在录取前免交);
③硕士生成绩单,同等学力者必须提供相当硕士生课程的学习证明和相当硕士论文的文章、著作;
④其它可以反映报考者学术水平的论文、研究成果及获奖证书等。
有关规定 :
①以提前攻博、硕博连读方式转为博士生的在校硕士生,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当年转博的有关手续,且只能在原攻读硕士学位单位的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内转为博士生。
② 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博士生均须在发出录取通知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③ 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博士生考生,不得转至其他招生单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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